近日,省政府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山東省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辦法(草案)》。要求加快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北方中心與國家試點工程建設,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全面發展,規范數據信息采集匯聚應用,提升醫養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切實加強數據的安全管理。
健康醫療大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是提高全民健康醫療水平的重要基礎。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的應用發展,有利于激發經濟社會發展動力和活力,有利于培育新的業態和經濟增長點。國家衛健委確定在全國建設五個健康醫療大數據區域中心,并確定在我省建設北方中心,同時要求我省在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特別是立法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為其他省市創造好的經驗和做法。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北方中心建設領導小組,出臺了《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7〕55號),北方中心在基礎設施建設、數據匯聚應用、標準規范建立、雙招雙引推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成為當前唯一通過國家評估和授權建設的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
健康醫療大數據是一項新生事物,當前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均沒有健康醫療大數據領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我省作為全國第一個以立法形式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活動的省,無先例可循、無經驗可鑒,承擔著先行先試、引領發展的重大使命。我們通過前期調研論證發現,健康醫療大數據在管理和開發應用上存有諸多制度障礙。一是,對健康醫療大數據的產權界定不清晰,在數據采集、匯聚、存儲、開發、應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中缺乏法律依據;二是,對政府部門間的責權分工、管理機構與數據生產和使用單位之間的職責權限、數據開放共享的范圍等方面規定不夠明晰;三是,對健康醫療大數據分級分類標準以及授權開放的原則不夠明確。因此,制定《山東省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辦法》,依法對健康醫療大數據的生產匯聚、共享開放、安全管理等行為進行規范,十分必要。
《辦法(草案)》共22條,規范了健康醫療大數據的采集匯聚、開發應用和安全管理等內容,主要創新性舉措包括:
一是提出了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基本概念。健康醫療大數據是在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等過程中產生的,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健康醫療數據集合,以及對其開發應用形成的新技術、新業態。
二是理順了健康醫療大數據管理機構與數據運營單位之間的關系。規定大數據管理機構可以通過依法委托、購買服務、協議合作等方式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健康醫療大數據平臺。
三是規定了數據采集匯聚的基本原則。提出政府部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國有健康服務企業在數據采集、匯聚中的義務、標準和原則;對其他數據生產單位則做出了鼓勵條款,未做強制性規定。
四是規范了數據分類管理和開放的條件。對各類數據按照規定區分為不予開放數據、有條件開放數據和無條件開放數據進行分類管理;并對各類數據的獲取和開放使用權限、條件進行了明確。
五是明確了鼓勵開發應用的促進政策和推動措施。提出充分利用健康醫療大數據平臺,構建“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模式,推動智慧醫療和科學研究,開展應用發展技術研究和成果轉化,實現健康醫療業務與健康大數據技術深度融合,推進醫療服務價格、醫療保險支付、藥品招標采購等業務協同應用。
六是強化了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強調了安全管理機制的建設和建立監測預警機制的要求,切實保護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
來源:山東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