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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長沙的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9名醫務人員聯合簽名,實名舉報該院呼吸與危重癥醫學科主任孟婕引發關注。(此前報道:9名醫務人員聯名舉報科主任,涉2例患者死亡事件!官方最新回應)記者從企查查了解到,該醫院因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被法院判決向多名病人支付賠款,其中最大一筆賠款金額超124萬元。
企查查APP顯示,湘雅三醫院開辦資金2.9億元,負責人為張國剛,該醫院名下存在多條司法案件信息,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居多,裁判文書顯示,該醫院因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被法院判決向多名病人支付賠款,其中最大一筆賠款金額超124萬元。
2015年3月13日,張某因發現頸部腫物2個月至湘雅三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入院診斷為先天性甲狀舌骨囊腫。2015年3月17日l0時15分在全身麻醉+氣管內插管下行“甲狀舌管囊腫摘除十組織筋膜瓣修復+等離子治療術”,返回病房去枕平臥。14:16張某訴呼吸困難,咽喉部異物感,護士予查看傷口敷料,建立靜脈通道;14:35患者仍訴呼吸困難,通知醫生查看,予抬高頭部;14:50患者仍訴呼吸困難,醫生查看病人,立即剪開傷口敷料,建立靜脈通道;14:52患者突發呼吸急促,口唇紫紺,牙關緊閉,呼之不應。14:53予以氣管切開,氣管套管吸痰等搶救處理,15:50張某恢復自主呼吸和心跳,神志處于昏迷狀態,2015年4月8日出院。
法院委托司法鑒定,鑒定意見認為湘雅附三對張某的診療行為存在一定過錯,醫療過錯行為與張某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建議醫方的參與度為60%-70%。認為張某因顱腦損傷遺留有“腦顱損傷后持續植物生存狀態”,評定為一級傷殘。根據張某損傷及后遺癥情況,評定為完全護理依賴。由于張某呈持續植物人狀態,因長期臥床仍需要防治并發癥(如泌尿系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腸功能紊亂、壓瘡、營養不良等),其費用預計每月需要2000元左右,或以實際發生的有效合理性醫藥票據為準。最終,法院綜合本案案情及鑒定結論,對湘雅附三的醫療過錯行為與張某病情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綜合考量,并確定湘雅附三對張某各項損失的65%承擔賠償責任,即賠償各類經濟損失124萬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醫院名下存在多則行政處罰信息,曾因未按規定實施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被罰款3萬;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等行為進行騙保被處罰54萬余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