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
《關于實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的意見》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加快健康寧夏建設,全面提高我區居民健康水平,現就實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與健康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突出重大疾病防控、醫療服務水平提升和保障能力建設,加快健康寧夏建設。力爭到2025年,全區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廣泛形成,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水平明顯提升,重大慢性病、傳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8.2歲,居民健康素養水平提高到30%,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分別下降到3‰、5‰和14/10萬。
二、實施“十大工程”
(一)實施健康素養提升工程
1.加強健康教育。大力開展健康科普進村鎮、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進家庭活動,普及健康素養、疾病防控、心理健康等知識,倡導健康生活理念。深入推進減鹽、減油、減糖和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三減三健”活動,在家庭推廣使用限量鹽勺、限量油壺、健康腰圍尺“小三件”,引導居民養成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居民人均每日食鹽攝入量逐步下降到健康水平,居民膳食提供脂肪量占總能量比重控制在30%以內,居民肥胖率上升趨勢得到進一步遏制。(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國資委、總工會、團委、婦聯、科協、廣電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推進全民健身。完善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加大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居民小區、公園、休閑廣場健身設施建設,打造“10分鐘健身圈”。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或參與管理運營體育場地設施,進一步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加強科學健身指導服務,加快形成“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與健康服務模式。廣泛開展全民健身賽事活動,營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圍。力爭到2025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38.5%,城鄉居民《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率達到91.5%。(牽頭部門:自治區體育局,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二)實施健康細胞創建工程
3.創建健康社區(鄉村)。加大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推廣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回收利用,加快推進廁所革命,改善城鄉居民生活環境。合理布局社區(鄉村)健身設施,推進全民健身生活化。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參加社區(鄉村)康復活動,融入社區(鄉村)生活。開展居民健康評估、健康管理和扶老、愛幼、助殘、心理咨詢等服務。完善社區(鄉村)健康公約和居民健康守則,加強居民健康監測評估,創建一批示范健康社區(鄉村)。(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配合部門: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殘聯、婦聯、體育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4.創建健康企業。建立完善與職工健康相關的各項規范,落實職業病防護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大廢水、廢氣及固廢垃圾處理力度,嚴格落實工作場所防塵、防毒、防暑、防寒、防噪聲、防振動等健康防護措施。支持節能環保低碳項目建設,促進企業綠色發展。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實施分類管理和指導,降低職業病及肥胖、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癥等慢性病患病風險。(牽頭部門:自治區總工會、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資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5.創建健康機關(事業單位)。加大機關環境衛生整治和無煙單位創建,做好機關環境綠化美化工作。完善機關體育鍛煉設施建設,推行工間健身制度,倡導每天健身1小時。積極開展符合單位特點的健康知識講座、健身和競賽活動。加強機關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創建健康食堂,倡導分餐制和使用公勺公筷。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體檢,指導職工保持身心健康。(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黨委宣傳部,配合部門: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體育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6.創建健康學校。將健康教育納入素質教育重要內容,各級各類學校每周至少開設1次健康教育課。嚴格落實《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和無煙學校創建,做好學校重點疾病預防控制。加強學生近視、肥胖和營養不良等常見病及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和干預。加強醫校協同聯動,按要求設置學校醫務室或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有條件的學校設置心理咨詢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或心理咨詢師。認真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保證學生每天校園1小時體育鍛煉。(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編辦、財政廳、市場監管廳、體育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7.創建健康家庭。廣泛普及健康知識,大力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鼓勵個人、家庭積極參與健康行動,對影響家庭健康因素進行干預。加大家庭基本應急救護技能普及和培訓,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實施“千家示范、萬家推動”工程,建立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開展健康家庭評選、最美家庭尋找活動,創建一批示范健康家庭,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牽頭部門:自治區婦聯、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民政廳、體育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三)實施人均預期壽命提升工程
8.加強重大疾病篩查救治。對心血管病、腦卒中、高血壓、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胃癌、食管癌、結直腸癌等9種重大慢性病開展醫療機構機會性篩查干預,實施上消化道腫瘤精準防治項目,提高早診早治能力。規范發展心理治療,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報告登記和救治救助。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干預和分類管理,開展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疾病的早期篩查和健康指導。開展適齡婦女乳腺癌、宮頸癌篩查及救助,加大產前檢查和新生兒先天性疾病篩查、耳聾基因檢測等,有效控制新生兒出生缺陷。(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民政廳、財政廳、婦聯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9.加大意外死亡綜合防治。加強學生和家長安全教育,落實溺水、交通事故、中毒、墜落、踩踏等易發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強公路養護管理,加大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長大橋隧、團霧多發等路段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整治,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健康相關危險因素。加強適老環境建設,減少老年人意外傷害。加強安全防范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識、防護技能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牽頭部門:自治區教育廳、交通運輸廳、應急廳、生態環境廳、公安廳,配合部門: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0.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建立自治區級營養健康專家庫,各市、縣(區)成立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健全營養工作規章制度和行業規范,制定膳食營養相關疾病的防控策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和會商,每年食品抽檢監測量不少于5批次/千人。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完善生產評價標準體系,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品質水平。構建嚴密高效的藥品管理責任機制,完善“三位一體”的檢驗檢測體系和信息化追溯體系,強化藥品流通監管。(牽頭部門:自治區市場監管廳、藥監局,配合部門: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四)實施醫療衛生機構達標工程
11.促進醫療機構提檔升級。全面開展市、縣兩級醫院等級提升行動,重點支持脫貧地區縣級醫院提標擴能。加大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醫院建設,加強鄉鎮衛生院急診科、內科、外科、婦產科、麻醉科、功能檢查科等建設,打造一批縣域醫療分中心。強化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提升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和健康管理水平。力爭到2025年,基本實現每個地級市有一所綜合醫院達到三級甲等標準,70%的縣(市、區)綜合醫院達到三級乙等標準;全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75所,其中80%的達到國家基本標準,20%的達到國家推薦標準,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家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推薦標準,村衛生室達到國家標準。(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2.加強疾控機構能力建設。按照“填平補齊”原則,新、改(擴)建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業務用房和實驗室,配齊實驗室儀器設備。完成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體遷建和P3實驗室建設,提升重大突發疫情監測和處置能力。(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3.規范婦幼保健機構建設。綜合覆蓋人口和服務功能等因素,支持各市、縣(區)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建設,新建永寧縣婦幼保健院。提升市級婦幼保健機構服務能力,加快建設PCR實驗室,加強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有效增加產科床位,全面改善產科、兒科診療環境和設施設備條件。(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五)實施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4.加快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優化醫療資源結構布局,積極創建癌癥、心血管、呼吸、婦產、兒科、創傷、傳染病、神經疾病專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依托固原市人民醫院、自治區第五人民醫院和各地市級綜合醫院,加快建設自治區級區域醫療中心,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下沉。力爭到2025年,創建1個綜合類、6—8個專科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1個“互聯網+醫療健康”國家區域中心,建設5個綜合類和20個專科類自治區級區域醫療中心。(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5.加強特色優勢專科建設。依托縣域醫療健康集團,加快縣級醫院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危重兒童和新生兒、腫瘤、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設,提升縣域影像、心電、病理、超聲診斷、醫學檢驗等能力。力爭到2025年,建成心腦血管、腫瘤、康復等100個縣級特色優勢專科。(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6.加大傳染病救治能力建設。加快自治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地市級綜合醫院傳染病病區和18個縣級綜合醫院標準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設,形成自治區、市、縣三級傳染病救治體系。落實預檢分診制度,規范發熱門診、發熱哨點診室設置和管理,強化院感防控流程再造,2022年實現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熱哨點診室全覆蓋,每個縣(市、區)有2—3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發熱門診,基層疫情監測預警和防控救治能力明顯提升。(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六)實施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7.加快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建設。優化調整中醫醫療資源布局,以特色優勢學科建設為重點,推進技術、管理和品牌擴容提升,力爭創建1個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建設2個自治區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強化區域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優質中醫醫療資源向基層延伸。(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18.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加快推動縣級中醫醫院達到國家標準,新建紅寺堡區中醫醫院,改擴建石嘴山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惠農區人民醫院)、同心縣中醫醫院。完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重點支持骨傷、肛腸、兒科、皮膚科、婦科、針灸、推拿等專科能力建設。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提檔升級工程,加強市、縣中醫醫院呼吸科、急診科、重癥醫學科、感染科等科室基礎條件建設,組建國家中醫疫病防治隊伍,積極創建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七)實施醫療衛生人才培養工程
19.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在職人員學歷教育,優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學歷結構,提升專業人員學歷層次。實施人才交流培養計劃,每年選派一批醫療衛生骨干到國內、外高水平醫療衛生機構訪學深造。加大潛力人才培養,每年選派200名基層業務技術骨干到自治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研修。依托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引進一批全日制博士或副高級職稱以上高層次人才,支持醫療衛生機構柔性引進國內領先團隊。(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教育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0.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加強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支持二級及以上醫院在職或退休醫師到鄉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開辦鄉村診所。落實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技術人員職稱“凡晉必下”制度。推進縣鄉醫療衛生一體化發展,選派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到縣級醫療機構跟班培訓,縣級醫療機構選派人員支援基層醫療機構,到2025年鄉鎮衛生院臨床醫生輪訓實現全覆蓋。(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編辦、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1.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建立健全衛生健康人才評價機制,完善衛生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樹立正確人才評價導向。全面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職稱晉升政策和“兩個允許”要求,提高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牽頭部門: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衛生健康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八)實施智慧醫療健康升級工程
22.加快信息一體化建設。以“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區為載體,加快建成全區統一的醫療衛生信息專網,積極實踐省級云平臺模式,加大醫療機構應用、服務、資源等云化部署,推廣應用電子健康碼,推動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醫療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醫療服務“一體化”共享、衛生政務服務“一網辦”便捷、醫療結算“一站式”支付。(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廳、醫保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3.推進應用標準化建設。加快實施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信息數據庫標準化建設,大力推廣“互聯網+”線上線下一體化、健康醫療大數據、人工智能、5G和區塊鏈等新興技術應用,加強傳染病、免疫規劃、慢性病、食品安全、120急救、血液等業務領域信息標準化管理,構建衛生健康行業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應用安全標準體系。(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醫保局、藥監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4.加大服務智能化建設。大力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水平,電子病歷應用三級醫院達到5級以上、二級醫院達到4級以上,三級、二級醫院預約診療率分別達到90%和80%,預約診療時間精準在30分鐘以內。全面推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日間手術、預住院、多學科聯合診療制度,實現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加快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家庭病床試點工作,實現遠程影像、心電、病理、超聲和基層人工智能輔助診療系統全覆蓋。(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醫保局、寧夏稅務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九)實施重點領域改革創新工程
25.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疾控機構職能設置,健全以自治區、市、縣三級疾控中心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干,醫療機構為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防治結合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落實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職責,健全疾控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城鄉社區聯動機制,夯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基礎。建立智慧化預警多點觸發機制,健全多渠道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流行病學調查和檢測能力建設,提高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牽頭部門:自治區黨委改革辦、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編辦、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6.深化縣域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統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加強緊密型醫共體、醫聯體建設,落實縣域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五統一”管理、一體化運營要求,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構建新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形成責任、管理、服務、利益共同體,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促進分級診療落地見效,縣域內群眾就診率達到90%以上。(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7.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縣域醫共體醫保基金“總額付費、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支付方式改革措施。推進點數法總額預算和病種分值付費(DIP)改革試點。積極開展調整優化醫療收入結構及比價關系試點工作,推進試點醫院醫療收入結構逐步優化,群眾就醫負擔總體減輕,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中的勞務價值逐步體現。(牽頭部門:自治區醫保局,配合部門:自治區財政廳、衛生健康委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28.深化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規范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審批程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鼓勵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和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短缺專科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支持政策,完善多元化辦醫格局。(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醫保局、藥監局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十)實施健康產業培育工程
29.加快醫養康養產業發展。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創新合作模式,重點支持老年疾病預防、診治、康復和護理體系建設。開展“醫養一體、兩院融合、三中心合一”試點,整合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殘疾人康復及社區等服務功能,推進康復服務與普惠性養老城企、城醫聯動,建設一批康復、護理機構和社區醫養結合中心。優化醫療資源布局,加強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中心和老年醫學科建設。開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活動,優化老年人就醫環境。推動智慧健康與養老產業融合發展,推動人工智能、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硬件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深度應用。(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30.加快中醫藥產業發展。制定中藥材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推進中藥材規模化、規范化種植,加強道地中藥材保護開發,建設一批道地中藥材種植、生產示范基地,培育2—3個中藥材知名品牌和龍頭企業。實施中醫藥養生保健行動,加快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非醫療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協同發展的服務體系,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加快中醫養生保健與養老、旅游等產業融合協同創新發展,圍繞寧夏特色中藥資源,開展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中醫藥健康養生產品的集成創新與應用。(牽頭部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配合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廳等,責任單位:各市、縣〔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自治區省級領導同志包抓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工作機制,自治區健康寧夏建設領導小組牽頭抓總,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具體協調,成立工作專班,建立部門共商機制,確定年度重點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問題。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廳局領導和業務處室,全力做好各項工作。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相應包抓機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對照“十大工程”和30項重點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清單,明確重點任務、重點工作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層層壓實責任,抓緊抓細抓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大投入保障。建立自治區實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長效投入機制,優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履行好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務需求的責任,確保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保障補助等及時足額到位。健全結果導向的健康投入機制,開展健康投入績效監測和評價,對履責到位、成效顯著的市、縣(區)通過以獎代補機制在資金、項目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各市、縣(區)要全面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加強項目資金謀劃爭取,統籌安排經費實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加強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健康需求的投入保障。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機制。
(三)強化宣傳督導。自治區將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納入效能目標管理考核和健康寧夏建設考核內容,建立考核約束獎懲機制。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各部門(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過程動態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積極宣傳好的經驗做法。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每年12月將各市、縣(區)實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動考核評價情況及時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