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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絡醫療不等于遠程醫療

    專家表示,明確藥名及用量才稱得上處方,普通網絡醫療不能開具處方。

    咨詢服務風險討論

    保證醫生資質為焦點

    在健康咨詢服務中,由于行業的特殊性,被咨詢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知識等,但由于線上的形式,雙方不存在面對面的交流,但對于平臺那端的醫生,如何保證其資質便是平臺所要考慮的重要內容。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似乎使咨詢人員失去了評價的能力,一旦出現失誤,后果可想而知。

    對此,春雨方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服務質量的把控源于對醫生質量的把控,“我們確保全部醫生都是來自二甲以上醫院主治以上級別的醫生。我們也有用戶評價和反饋機制確保服務的專業性。由于我們的問題劃分在健康咨詢的范圍之內,交互是多次的,醫生可以盡可能詳盡地了解用戶的各種情況。”

    據了解,春雨目前的醫生數量為4萬,相關負責人表示,醫生來自全國的二甲以上級別醫院主治以上級別醫生,其中60%以上是三甲副主任級別以上的醫生。平臺內部審評機制被稱為“三證一卡機制”,也就是醫師資格證(確保有行醫能力)、行醫資格證(確保掛靠醫院)、身份證(確保是同一個人)、銀行卡(確保別人不會冒用),“最后我們會打科室電話進行確認,確認醫生確實在科室。”霍鍵介紹,在好大夫的網站上,大概有七八萬的醫生,這些醫生90%左右是全國三甲醫院副高以上的大夫。

    何波告訴新京報記者,好大夫在線上開通服務的醫生有7萬名(網站首頁有登載,可實時查詢),以三級以上醫院醫生為主,三甲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資格的占70%左右。醫生提交開通服務申請,首先要經過身份審核,好大夫在線會通過醫師執業證明、與醫院/科室核對等方法確認其資質。

    醫生身份存無法確認可能

    莊一強解釋,從內容上來看,互聯網醫療平臺提供關于調整用藥、確診等內容則涉及診療范疇,這是不合規的,即便僅提供醫療咨詢,“這種方式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首先,我們無法確定所咨詢的醫生身份,即便開通賬號的是真正的醫生,但考慮到互聯網盜號等情況的存在,我們不能確定。”

    僅憑描述可能“誤診”

    對于未來互聯網醫療是否能夠介入遠程醫療的可能,莊一強告訴記者,僅靠病人描述很難準確確定病情,而且患者的描述本身可能存在不準確、不專業的可能,提供科普服務無可厚非,但一旦涉及診療范疇便不合適。“即便當面與醫生交流也存在誤診的可能,更何況依靠在線交流的形式。”

    北京某三甲醫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科室主任也表示,雖然借助技術手段可以實現一些檢查資料、影像資料等的傳輸,但僅靠醫生與患者在線交流的就診模式還是存在一些問題,的確存在誤診的可能,“每個病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而且病人的描述缺乏一定的專業性,由于雙方并未當面了解,不詳盡或不恰當的描述反而有誤導醫生的可能。”

    對于互聯網醫療,莊一強表示,提供診療服務外的周邊服務屬正常,包括咨詢醫生出診時間、掛號服務等其他便攜服務,但提供診療服務是不可以的。“通俗地說,就像現在的大眾點評網,可以搜索餐廳評價、訂餐等餐飲周邊服務,但網絡始終不可能代替廚師的功能。”

    遠程醫療法規首要是排除醫療安全風險

    Q日前國家衛計委關于遠程醫療服務的管理意見里,將遠程醫療的開展主體僅限定為醫療機構,是否意味著春雨、好大夫、丁香園這樣的互聯網醫療被排除在外,不能開展遠程醫療服務?

    李大川(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醫療與護理處處長):原衛生部在1999年的時候曾經發布過關于加強遠程醫療會診管理的通知,這個通知規范的內容只是遠程會診管理,隨著技術的進步,遠程醫療服務的范圍已經有了很大的擴展,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監護等新的遠程醫療服務項目得到比較廣泛的應用,原來的管理要求已經不再適應當前遠程醫療服務發展的實際要求,需要進行新的規范。

    為此,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發布了《有關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這里對遠程醫療服務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做了一些部署。這個要求應該說充分體現了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信息技術在醫療領域應用重要性的認識,信息技術應用對于提高醫療服務的便捷性,方便患者就醫的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醫療服務是一個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一項服務,醫療服務的各個要素包括人員、機構、技術、醫療服務相依托的設備、器材,這些都需要進行嚴格的規范管理。這是醫療服務對象的特殊性和醫學規律的特別性所決定的,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我們國家在這方面也做了很多規定。

    另外,《執業醫師法》也要求醫師在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之前,必須要親自診察和調查,沒有經過醫師的親自診察不能做出處理決定。這種診察活動包括了視、觸、叩、聽等各種活動,對于醫療機構之間開展遠程會診服務,我們要求醫療機構作為責任主體,這是因為如果患者僅僅通過網上的問診,僅僅通過患者提供的一些資料就作出診斷和處理存在著醫療安全這方面的風險。為了保證患者的醫療安全和醫療質量,同時也保證醫患雙方的權益,我們規定醫師一定是在所在醫療機構里面,通過醫療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設施向其他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法律責任主體也是醫師所在的醫療機構。這是我們對遠程醫療服務進行規范的根本考慮。

    Q基于互聯網或APP模式的網上醫生服務給求醫者帶來不少便捷,但是否存在監管難題?目前政策“一刀切”是否合適?
    李大川:我們也注意到這個情況,在我們發布的有關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的通知里面也提到,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可以向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反映,我們會搜集群眾和各地的意見和建議,適時來修訂完善有關遠程醫療服務管理的規定,做到既能保證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也能夠充分利用好信息技術在醫療服務中的積極作用。

    國外遠程醫療系統相對完善

    美通社9月5日報道,根據一項最新的市場研究報告,到2020年,全球遠程醫療市場有望達到363億美元。另據報道,在一些發達國家,遠程醫療的使用幫助患者縮短了住院時間及急診門診量。有研究指出,遠程醫療的開展對于患者受益及醫療系統的可持續性起到關鍵作用。國外遠程醫療系統可提供病人最新情況監測及進行一些健康訓練。通過醫院與社區中心之間資料的傳輸,遠程醫療系統可提供使用簡便的技術,病人可以借此監測自身病情,同時有受過專門培訓的人員負責監測結果并可提供遠程健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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