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在陽泉市采訪時,該市第三人民醫院的一位大夫講了這么一件事:去年的一天傍晚,大陽泉村一村民突發心腦血管疾病,被家屬直接拉進離居住地僅幾分鐘車程的該院急救室搶救,由于搶救及時,病人在慢慢恢復后出院。
這位大夫還說,如果嚴格按照分級診療一般程序及轉診手續辦理,就需要把病人先送去其所在的陽泉市郊區某醫療機構就診,并辦妥所有手續之后,再接至陽泉三院,這位病人可能在當天就會離開人世。而按照特殊情況處理,就有了后來的結果。
這件事說明,在分級診療問題上,生命永遠排在第一位。
其實,分級診療制度本身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輕、重、緩、急及治療的難易程度進行分級,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承擔不同疾病的治療,實現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意見》也明確了規范分級診療程序,包括一般程序及轉診手續辦理和特殊情況。城鄉居民患病,原則上應選擇居住地或發病時所在地附近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首次診治。需要轉診的患者,按照醫生建議、患者自愿、雙向轉診的原則,一般遵循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市級和(或)省級醫院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順序轉診。對于在省內救治困難的疾病,一般由市級或省級轉診醫療服務機構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出省治療,在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對于異地發病患者或急、危、重癥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原則進行治療,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屬憑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在基本醫保規定時間內到統籌地區基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
這說明,各級政府已經充分考慮到,分級診療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各種情況,并提前給出了在不同情況下的處理原則。
具體實踐中,分級診療與其他事情一樣,也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或者說,在現階段,人們外出打工,或者居住地不在戶口所在地已是常態,一些原來預想的特殊情況,比如不在戶口所在地而在省外就醫,一些突發的心腦血管疾病增多等,讓過去認為是一些特殊情況的事情成為了常態。
筆者以為,此時,只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特殊情況特殊辦理,才能保證百姓利益的最大化。畢竟,在無價的生命面前,一切都應該排在后面。
也只有這樣,分級診療的目標才會真正實現。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