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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屬各開發區醫保主管部門,市直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建設的要求,為促進醫療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性收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依據《濰坊市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實施方案》、《濰坊市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示范項目實施方案》和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精神,調整和新定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部分可另收費一次性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附件1、2所列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價格;二級、一級和其他醫療機構按此價格的90%、80%執行。附件3為修訂的可另收費一次性材料。
二、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項目,按規定支付。
三、醫療機構應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4日。
附件:
1.濰坊市公立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2.濰坊市公立醫療機構修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3.濰坊市公立醫療機構修訂可另收費一次性材料
濰坊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