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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基層衛生健康十條便民惠民服務措施的通知》日前掛網公布。便民惠民服務措施包括:推動大醫院至少三成號源向基層開放、在基層醫院實施慢性病長處方配藥、家庭醫生“網格化”進小區業主群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酌情增加周六日門診、保障中高級職稱醫師值守門診、基層醫院推行“先診療、后結算”等。(9月5日《廣州日報》)
對于不同患者群體來說,“十條便民惠民服務措施”的“含金量”不盡相同。于身患高血壓、糖尿病等“老慢病”患者而言,醫院可以開4至12周長期處方,就是一個重大利好。要知道,“老慢病”患者不少是高齡老人或行動不便者,有些甚至處于臥床狀態,每隔一段時間去醫院開藥,已成為他們“不可承受之重”。尤其是到一些人滿為患的大醫院開藥,各種排隊等候,費時費力、苦不堪言。從以前每2周開一次藥,到如今最長12周開一次,其便民惠民力度“肉眼可見”。
于一些亟需到城市大醫院看病而又苦于掛不上號的基層患者而言,“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總院,預留至少30%的門診號源優先向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的規定相當實用,說不定那些在網上預約不了、到現場也掛不到的專家號,在基層醫院就能掛上。這一措施不僅給了基層患者方便,也是在為“醫共體”賦能,裨益于基層患者、基層醫院、城市醫院之間實現良性互動。
要說對這“十條便民惠民服務措施”還有什么期待,只有4個字:落實為要。千說萬說,不落實就是白說。基層衛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務措施的“藍圖”繪得再好,如果不從“紙面”落到“地面”,而是一直浮在“水面”,那也是白搭。醫療體制改革,哪怕是微調,也會動到某些機構、某些人的“蛋糕”,落實起來委實不易。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酌情增加周六日門診”為例,基層群眾自然舉雙手贊成,但若沒有做出合理安排、沒能得到社區醫務工作者積極配合,推行效果難免打折扣。個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即使不敢違抗政令,也可能出現不那么盡責、馬虎應付現象。
欲把實事辦好,僅憑一些原則性指令還不夠,還得有妥善的制度安排來撐腰。從正面解題,要做細做實利益調整和保障工作,在不增加患者負擔的前提下,確保相關醫療服務機構、醫務工作者勞有所獲、勤有所得,從而激發他們為基層患者提供優質衛生健康服務的內生動力,而不僅僅靠一紙指令。從側面切入,要搭建起完善的、高效的基層衛生健康服務監督體系。體系內監督力量的明察暗訪與體系外監督力量的舉報投訴相結合,從而實現對基層醫療機構的無縫監督,以保政令暢通、執行不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