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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 | “兩定辦法”10月1日起施行,省醫療保障局解讀來了!

    2023-09-05 業界 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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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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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截圖。

    8月31日,省醫療保障局對外發布《江西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江西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兩定辦法”)。“兩定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施行。那么,“兩定辦法”給參保群眾帶來哪些利好?對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帶來哪些影響?對此,省醫療保障局進行了政策解讀。

    簡化審批手續,為群眾擴大醫療資源供給

    省醫療保障局在政策解讀中表示,按照“放管服”精神要求,“兩定辦法”對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的申請條件進行了簡化。此舉優化了評估流程,最大限度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推動擴大醫保定點范圍,為群眾提供更加適宜優質的醫療和藥品服務。

    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建立了定點機構納入的“3+3”時限,即明確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申請醫保定點,醫保經辦機構的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同時,“兩定辦法”明確規定,為支持我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對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設置綠色通道,設置的申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正式運營至少3個月條款,可適當壓縮時間。

    另外,“兩定辦法”增加了“協議期內重新評估期間可暫不停止醫保服務”,進一步優化醫保領域營商環境,有利于醫療機構和藥店連鎖集團化建設和發展,支持其做大做強。

    落實醫保惠民,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

    “兩定辦法”明確,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公眾健康需求、管理服務需要、醫療保障基金收支、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等確定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服務的資源配置。其中,明確規定,康復醫院、養老機構內設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可按規定納入醫保。

    此舉符合我省醫療服務及人口老齡化趨勢下,醫養結合新業態的發展,可以破解醫養結合發展的堵點難點問題,有利于推動醫養有機銜接,提高養老服務質量。

    另外,“兩定辦法”規定,定點零售藥店應當憑處方銷售醫保目錄內處方藥,藥師應當對處方進行審核、簽字后調劑配發藥品。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必須有醫師簽章。定點零售藥店可憑我省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含我省醫保定點互聯網醫院)開具的電子外配處方銷售藥品。

    這一規定,明確了我省支持醫保電子處方流轉。醫保電子處方是醫生通過醫院管理信息系統為參保群眾開具的數字化醫療文書,通過藥師處方審核后上傳至省醫保電子處方中心。參保人通過“江西智慧醫保”APP可自行選擇定點零售藥店,醫保電子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后,參保人可直接在藥店取藥結算,實現看病就醫更加便捷高效。

    建立動態監管,“兩定機構”有進有出

    記者梳理“兩定辦法”時發現,新規均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簡稱“兩定機構”)的“動態管理”設置了獨立的章節,明確“兩定機構”非終身制,而是有進有出。特別是明確了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后的協議變更、續簽、中止和協議解除四種動態管理情形。其中,最重要的莫過于提出了協議中止和解除的具體情形,相當于列出了一張“負面清單”,如“兩定辦法”規定,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錢’‘救命錢’,通過建立動態監管,不僅有利于保證醫保資金安全,還有利于促進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定點管理的規范化、法治化。”省醫療保障局在政策解讀中認為,加強“兩定機構”的監管不僅是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更是滿足人民群眾就醫購藥需求、保障人民群眾醫保權益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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